1. 主页 > 高考复习 > 历史 >

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高考家长网整理了《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仅供参考,以便您更好的了解中国近代史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相关知识。

《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

1、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2、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桥头堡。

3、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4、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5、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高考家长网为大家整理的《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您读完之后,已经解决了中国近代史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方面的疑惑。

本站内容由网友提供,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本网站不对网站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您的利益,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