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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04-21 09:28:00招生简章1
 一、培养方式: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

  二、招生人数:80人。[此人数为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招生总数,暂不具体设定各专业人数;招生人数含在职人员计划、银行法务人才项目计划、企业法务人才项目计划和卓越律师项目计划。具体说明见附件]

  三、学制:3年。

  四、学费:3年共计3万元。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六)凡在境外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七)法律(非法学)专业限招收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本科专业代码非0301开头)考生;法律(法学)专业限招收本科为法律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开头)考生。以上专业皆不招收最高学历为专科的考生。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2211)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同时发送一份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465953518@qq.com。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补充说明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考。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3、法硕联考专业基础、4、法硕联考综合

  (四)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吉林大学每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于复试阶段(一般在2018年3月)在吉林大学招生网(//zsb.jlu.edu.cn)公布。

  八、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于每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毕业证及学位证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联系方式: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166105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东荣大厦三楼A311室

  邮编:130012

  请报考考生加入吉林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QQ群(619340075),有关学习、考试等相关信息和事宜会在群里发布和答疑。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zsb.jlu.edu.cn)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网站:(//law.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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