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生院 > 法学院 > 正文内容

赵惊涛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0-12-28 15:14:00法学院1
赵惊涛,女,生于1964年12月,吉林榆树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部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法哲学和环境保护与经济法制。主持教育部2007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循环经济视野下的企业环境责任研究》1项,司法部2003年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1项,吉林省2003年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生态省建设中公众参与法律问题研究》、吉林省2006年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法律问题研究》2项,及2006年吉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发展循环经济法律问题研究》1项,吉林大学2003年社科基金项目《中俄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比较研究》1项。编著《环境法新论》等5部著作;发表《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等40余篇学术论文。
 主要著作:
 《俄罗斯生态法律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环境资源法概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
 《环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版;
 《中俄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比较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吉林大学2003年优秀教材二等奖。吉林身教育厅优秀教材奖。
《循环经济视野下的企业环境责任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版。
  主要论文:
《低碳经济视野下企业环境责任实施的路径选择》,《吉林大学社科学报》2011年第6期。
《低碳经济与企业环境责任》,《吉林大学社科学报》2010年第1期。
《低碳经济与环境立法创新》,《环境保护》2010年第13期。
《排污权及存在的正当性》,《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1期。
《循环经济视野下企业环境责任的正当性分析》,《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5期。
《排污权交易与清洁发展机制》,载于《当代法学》2008年第五期。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